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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二期启动区FZX-0901-0166地块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的规定,我公司开展了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二期启动区FZX-0901-0166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项目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并出具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要求,我公司在验收合格后,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开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国土丹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北京国土丹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北京市/通州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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