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北门街 41 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龙科
联系电话:18970688069
建设单位: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