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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项目
发布时间:2023-11-10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我单位开展“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验收组调查与分析,并根据《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情况,验收组认为“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合山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加工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加盖公章。

联系人:韦振周 

 电话:0772- 8918686

合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0日



  建设单位:合山市乡村振兴局

  验收报告编制位:广西万众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



建设单位:合山市乡村振兴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万众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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