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桦南桦西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桦南桦西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桦南县供电分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
建设内容:110千伏桦西变扩建2号主变,容量为31.5兆伏安。220千伏芦家变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新建220千伏芦家变至110千伏桦西变二回线,利用原有双回路铁塔预留侧挂线,亘长13.4公里,导线截面240平方毫米。
公示期: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2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284914321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新建街和苗圃路交叉口东南第一门
建设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桦南县供电分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