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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北投荷院(一标)
发布时间:2023-09-27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公司开展了关于“北投荷院(一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验收组调查与分析,验收组认为北投荷院(一标)在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北投荷院(一标)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27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丽   电话:13481150773

广西北投兴东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927


建设单位:广西北投兴东置业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中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广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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