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周浦镇09单元A4-01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康沈路与沈梅路交叉路口西南侧,地块东至康沈路,南至A4-02地块,西至沪南公路,北至沈梅路,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1.576891°,北纬:31.094351°。地块占地面积为14880平方米。
地块1998年之前为农用地;1998年~2016年,地块内建设上海通用电焊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切割机的制造、加工和销售(行业代码C3424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不属于12+3行业);2021年厂房等构筑物全部拆除,目前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四周有围墙封闭管理。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和商务办公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 36600-2018) 中的第二类用地类型。
初步调查结果
受上海浦东新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023年3月完成了本地块初步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S5-2(0.8-1.0m)中的苯并(a)蒽、S5-2(0.8-1.0 m)中的苯并(b)荧蒽和S4-1(0-0.2m)、S5-1(0-0.2m)、S5-2(0.8-1.0m)和S9-1(0-0.2m)中的苯并(a)芘)均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中其余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所选用的标准限值。依据国家和上海市要求,本地块须开展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详细调查工作
受上海浦东新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骏生态环境(上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9月对该地块开展了详细调查工作。根据分阶段调查结果,项目组先后于2023年7月13日~7月21日和8月24日完成了第一次详细调查采样工作、第二次详细调查采样工作。本次钻孔及建井单位是 采样及检测单位是
(1)第一次详细调查工作
①依据初步调查结果,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在初调超标点四周分别以不大于10m×10m和20m×20m网格各布设土壤加密监测点位。本次调查在初调超标加密点位S4、S5、S9四周区域共计布设20个初调土壤超标点四周加密监测点,土壤最大采样深度为1.0m和2.0m(均大于初调原超标点位最大超标深度),其中1.0m监测点采样深度为0~0.5m,0.5~1.0m,2.0m监测点采样深度为0~0.5m,0.5~1.0m,1.0~1.5m,1.5~2.0m
②根据初步调查土壤监测点位布设数量和位置,按照每1600m2不少于1个土壤监测点的原则,本次详细调查在初调超标点外的其他区域补充布设了2个土壤监测点位(BS1、BS2),同时根据初步调查专家意见,为进一步摸清地块东侧土壤超标情况,在地块内东部及边界红线附近补充3个土壤监测点位(BS3~BS5),钻孔深度均为6.0m,均采集3~4个土壤样品。
③S9原点位初调阶段未布设监测井,本次详细调查在S9原点位布设1个6.0m的补充初调地下水监测点WS9,以进一步核实地块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浓度状况。
④本次详细调查在超标点位所在地块内布设了5个地质勘察点位(DK1~DK5),钻孔深度为8.0m,根据土层分布情况及含水层分布采集15个样品进行土工参数检测。
⑤本次共布设了20个初调土壤超标点四周加密监测、1个补充初调地下水监测点位、5个补充初调土壤监测点位和5个地勘点位;共采集56个初调土壤超标点四周加密监测点土壤样品(含6个平行样),19个补充初调土壤监测点(含2个平行样),2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15个土工样,1个设备淋洗样品、2个运输空白和2个全程序空白样品送检。监测因子
⑥调查结果显示:补充初调土壤监测点和监测井均未超标,8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二苯并(a,h)蒽)在部分初调超标加密点位土壤样品中存在检出,其中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外围加密点(S9-W2和S4-W2)表层土壤样品出现超标情况,因此本次取样调查未能确定地块内土壤污染的范围,须针对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进一步的补充调查工作。
(2)第二次详细调查工作
①本次布点以S9-W2和S4-W2点位为中心,在超标点位四周按照20m×20m
网格布设9个第二次详细调查加密监测点,采样深度均为2.0m(超过地块内土壤最大污染深度),每个点位采集4个土壤样品(采样深度为0~0.5m,0.5~1.0m,1.0~1.5m,1.5~2.0m)检测因子:;
②第二次详细调查工作共采集36个土壤样品,1个设备淋洗样品、1个运输空白样和1个全程序样品。
③调查结果显示,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可确定地块内土壤污染范围和深度,无需进行再次取样检测。
结论
综合本项目地块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的结果可知,地块内S4、S5和S9点位及周边区域土壤中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存在超标,最大超标深度为1.5m。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须对地块内土壤中超标点位开展进一步的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建议
(1)建议业主继续加强对本地块的封闭管理,尽量避免人员接触污染区域土壤,降低地块污染可能造成的人员健康危害风险
(2)建议尽快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尽早确定地块内污染土壤的健康风险是否超过可接受水平,若超过可接受水平,应尽早启动修复工作,消除健康危害风险。
建设单位:中骏生态环境(上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