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二中学新建运动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主持召开了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二中学新建运动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韩主任 13948089181
建设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呼伦贝尔市略图经济发展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