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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锡废渣资源综合利用原料及工艺优化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10

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含锡废渣资源综合利用原料及工艺优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锡废渣资源综合利用原料及工艺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18416日部务会议通过201911日起施行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湖南琼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9月更名),投资2.9亿元在永兴县柏林工业园内建设含锡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年产锡锭5577t,金锭43kg和银锭86.5t。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1230日以湘环评[2014]164号文对该项目(原湖南琼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含锡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批复。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893日通过了企业单位名称变更,企业名称由湖南琼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长隆公司含锡废渣资源综合利用201912月对原环评批复的内容进行了变更,变更原因及内容为:

1)将原环评批复的2台φ2.1×30m回转窑变更为1台φ2.4×46m回转窑,处理含锡废料规模、类别不变;

2)将原环评批复的228m2反射炉变更为96m2反射炉(6台同时生产,3台备用);

3)对废气脱硫措施进行升级改造,由1套二级DS-多相反应器+旋流塔脱硫工艺,变更为2套三级吸收独立循环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回转窑烟气经布袋收尘后进入1#脱硫设施,反射炉烟气、烟化炉烟气和电炉烟气经各自布袋收尘后进入2#脱硫设施,分别脱硫后一起经60m烟囱外排。

长隆公司委托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对该项目变更进行论证说明,编制了“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锡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部分设备变更说明”。该变更于20191211日通过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固废站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明确了该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之后,省厅固废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进行专家评审,长隆公司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201127日,长隆公司组织“含锡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验收”工作,并通过了含锡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以及验收内容为:回转窑车间、还原车间的反射炉、烟化炉车间、湿法处理车间、精炼车间的精焊锡锅以及配套的废气、废水、固废环保处理设施。而还原车间的电炉、精炼车间其他设备暂未建设,不在验收范围内。验收中工程变动情况为:环评变更内容:1套二级DS-多相反应器+旋流塔变更为2套三级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其余不变;实际建设内容为:1套二级DS-多相反应器+旋流塔变更为1套六级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变动原因: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有利于加强对废气污染物的处置。不属于重大变动。

2022年长隆公司委托中石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锡废渣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原有项目进行改扩建,2023115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郴环评【202315号文对该项目进行批复。主要工程内为:

1)增加一台3m2的富氧熔炼炉处置反射炉产生的炉渣、烟尘,以实现铅锡回收并分离铜锌;

2)增加一台2m2的富氧熔炼炉富集回收铜,并分离富集铅锡和锌;

3)为处理回转窑、反射炉和烟化炉等更换的废弃耐火砖,综合回收耐火砖中粘附含锡物料,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新增14.5×1.8m摇床。

4)为回收利用烟化炉水淬渣中的铁,新增选铁工艺,规模为5000t/a铁粉。

目前,根据永兴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稀贵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永兴柏林循环经济园区地域经济优势,结合市场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工艺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在不增加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的前提下,将原来以锡、铅及粗铜等产品用为重心,转型至以含锡危废及稀贵金属物料熔炼和湿法精炼提纯深度回收锡、铅、铜、锌、银、铂钯铑等等产品。项目通过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改造后,项目产品结构由原来锡锭、粗铅产品延伸为锡、氧化锌、铅、金、银、钯、铂、铑等稀贵金属产品。此次技改既实现了深度回收提纯稀贵金属,增加项目总产值和税收,提高企业差异化竟争力;又实现项目节能降耗和节能减排的目的;同时更符合永兴柏林循环经济园区的产业定位。

本次项目优化主要包括内容:

1)将现有电炉(已批未建)变更为富氧熔炼炉。原已批电炉尚未建设,该型设备适用于矿产锡精矿熔炉,对于含锡二次物料处理较为困难。处理成本高,部分含锡较高物料无法在电炉内容处理。因此拟将电炉变更为富氧熔炼炉。

2)项目原料变更。项目现有工程主要使用含锡废渣和含锡烟尘。其中含锡烟尘中砷含量较高,容易形成二次污染,环境风险较高,回转窑脱砷产出含砷危废数量较大,委外处理成本高。因此拟将含锡烟尘数量消减,选择其它含锡、稀贵金属的原料替代现有物料,并消减危废原料总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3)项目现有生产系统中物料种类和成分发生变化,但物料走向未发生变化。其中锡反射炉生产系统,物料保持现有物料不变。

公司研究决定在获批的产能基础上拟优化变更为年产银锭72.6t、金锭40.1t、

铂锭3674.1t钯粉1473.7t锡锭4711.7t、高品位冰铜525.9t、粗铅8276.2t、海绵铜636.5t、粗锑561.2t、粗铋266.0t氧化锌3002.8t、铁精粉6172.5t

本次优化变更项目原料主要包括HW17表面处理废物3100tHW23含锌废物9000tHW31含铅废物2000t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32500tHW50类废催化剂2000t,共计48600t。较之原审批项目危废类别,增加了HW17HW23、HW31、HW50四大类,处理总量减少1400t/a原处理物料总量为50000t/a,实现减量生产。为此,委托湖南有色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锡废渣资源综合利用原料及工艺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位于郴州市永兴县柏林工业园内,为三类工业用地。

3联系人及电话: 陈外荣   1897552588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湖南有色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张公岭亚大路99

3联系人及电话:寻工    0731-85239521

   邮箱地址:hermeseia@163.com    传真0731-8523942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通过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先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2、评价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实地踏勘调查、收集资料和污染源分析进行工程分析。

、通过现场实地调查、收集资料、数据分析,对评价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现状做出客观评价。

、预测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分析工程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特别是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⑷、分析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提出有关对策措施和应急建议;

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和意见,并将公众合理要求和建议反馈出来,提出解决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⑹、通过以上工作,客观、公众地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并力求使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具有可操作性和验证性,为项目审批部门决策、设计部门设计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施工、运行及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集受影响的公众及团体对该工程继续运营的态度,对个人的生活影响、最关心的问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公众对工程运营的有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公众参与意见收集方式、期限

1、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通过电话或其他形式咨询项目有关情况,并对项目施工和运营提出相关合理要求与优化建议;

2、公众参与意见收集方式公众参与调查表、传真或信件;

3、公众提出意见期限:公示之日起十五天内截止。

 

 

 

 

                               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 810


建设单位:永兴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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