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的规定,2023年7月5日,固镇恒升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在蚌埠市固镇县主持召开了固镇巨龙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水土保持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固镇巨龙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的结论为:固镇巨龙风电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管少斌 593759786@qq.com
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8月2日
建设单位:固镇恒升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英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安徽英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