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53 号令)、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组织召开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褐煤深加工年产70万吨硝酸铵和硝基复合肥循环经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褐煤深加工年产70万吨硝酸铵和硝基复合肥循环经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巨越水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内蒙古丰淼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