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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煤制乙二醇副产甲酸甲酯脱羰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气化炉协同处置生化污泥及废活性炭项目的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规模

(一)拟建项目

项目名称:煤制乙二醇副产甲酸甲酯脱羰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新民镇高端能源化工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80m2,总投资约340万元。本项目新建一套粗甲酸甲酯年处理为400吨的研发装置,利用甲酸甲酯炭基转化技术,将甲酸甲酯分解为甲醇和一氧化碳,甲醇与一氧化碳作为草酸酯合成装置的原料返回至合成系统,有效降低单位乙二醇一氧化碳、甲醇的消耗,同时减少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及氮氧化物的排放,达到节能减排、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从而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新民镇高端能源化工园区

联系人:魏文霞联系电话:15829311862

三、承担评价工作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蔚之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18

联系人:郑波联系电话:18706745598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

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

                                       2023522


建设单位: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彬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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