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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02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一、公开方式及公开期限

我单位已委托内蒙古绿田安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一)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三)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公开信息内容

(一)获取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SjL51TKaG3r1v0nARmi1w(提取码: giwa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箱、电话或者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查阅纸质报告书的要求,通过(四)中的方式联系建设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保障受影响公众参与的权力,并鼓励建设单位听取范围外公众的意见,保障更广泛公众的参与权力。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公众可通过以上网址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及个人信息,通过(四)中的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箱、传真或者邮寄的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人:马总     

联系电话:17504782135                  

邮箱:546785617@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东街农牧业局办公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河原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河原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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