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2年第五批次2宗农用地用途变更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目标为凤阳县2022年第五批次2宗农用地用途变更地块,本批次调查共计包括2个分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地块总面积为314369.6m2(约471.5亩)。本批次的2宗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关于建设用地分类要求,本次调查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原土地利用类型 | 现土地利用类型 | 土地利用现状 | 总面积(m2) | 中心经纬度 | 地块是否出让/划拨 | 是否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时间 |
1 | 凤阳县1号地块 | 前门大街北侧、东城街东侧 | 农用地 | 教育用地 | 未建设,农田、空地、村庄 | 41321.13 | 117.5670444E,32.8600996N | 否 | 否 | / |
2 | 凤阳县2号地块 | 前门大街南侧、独山大道东侧 | 农用地 | 教育用地 | 未建设,农田、村庄、空地等 | 273048.6 | 117.5782382E,32.8533135N | 否 | 否 | / |
二、调查情况
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以及各处收集到的资料分析,2宗地块一直以来均作为农用地使用,凤阳县1号地块未存在过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环境基本无影响。2号地块内存在面粉厂仓库(已废弃),石材建材的批发销售,食品商贸公司(零售批发),废品回收(纸板、塑料瓶)。对地块环境基本无影响。凤阳县1号地块相邻地块存在室外驾校(已硬化),对地块环境基本无影响。凤阳县2号地块相邻地块存在东丰面粉厂(2020年停产)主要经营面粉加工,面粉厂仓库(已废弃)主要仓储小麦,石材建材批发销售,汽修店(废机油)统一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地块范围内随意倾倒处置,汽修店地面均采取硬化措施,每天修车作业完后清洗打扫;对地块环境基本无影响。
本次调查也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在第一阶段初步调查即可确定地块污染情况的基础上,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分析工作,调查即可结束,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即为本次调查的最终结果。
三、调查结论
通过对2宗地块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以及现场验证性快速检测,可确认凤阳县2022年第五批次2宗农用地用途变更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未进行其他工业利用,2宗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2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可用于后续的开发利用。
建设单位: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