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运输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9日主持召开了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运输道路建设项目位于胡集镇放马山工业园,项目占地总面积3.54hm2,项目建设期总挖方量为9.04万m3,填方3.59万m3,弃方5.45万m3。项目总投资458万元。工程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5月完工,建设期7个月。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单位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现将验收成果予以公示,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9日止)
联系人:蔡祖旭 联系电话:13597954833
建设单位: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湖北鼎丰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湖北鼎丰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