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环保验收
环保验收
关于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1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

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

建设单位:国电大渡河猴子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猴子岩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孔玉乡附近大渡河干流上,坝址以上流域面积54036km2,多年平均流量774 m3/s。该电站是《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报告》推荐22级方案的第9级,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总装机容量170万kW(42.5万kW×4台机组),多年平均年发电量70.15亿kW·h。水库正常蓄水位1842m,死水位1802m,正常蓄水位时库容为6.62亿m3,回水长度为42.2km,调节库容0.62亿m3,具有日调节能力,遇特枯年份或系统需要具备季调节能力。工程采取堤坝式开发,枢纽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和引水发电系统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223.5m。

2009年2月,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4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以“环审〔2009〕197号”发布了《关于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1〕2336号”对四川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项目予以核准。2011年11月16日,猴子岩水电站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11月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下闸蓄水;2017年1月1日,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8年9月1日,4台42.5万千瓦机组全部投产。

2019年9月24日,建设单位在康定市孔玉乡猴子岩水电站业主营地组织召开了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验收组,形成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并一致同意猴子岩水电站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含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四川省大渡河猴子岩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附件2

公示时间:2019年1114日至2019年12月3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石岩林

联系电话:136844900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康定市孔玉乡阿斗沟村15号

邮箱:43580009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编号:部级2019-H-12号

级别:部级

建设单位:国电大渡河猴子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

备注:

公示公告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