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国井苑幼儿园项目地块位于淄博市高青县中心路55号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829067°,北纬37.162813°,占地面积1525m2(约2.29亩)。根据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高青县国井苑幼儿园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70322202222009号),调查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属于GB50137规定中的二类居住用地,故本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结果表明,地块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根据相关规范,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综合分析,高青县国井苑幼儿园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后续地块的开发利用。
建设单位:高青县国井苑幼儿园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