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鹤岗发电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鹤岗发电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
建设内容:本期增容改造工程将2×20MVA更换为2×31.5MVA。重做主变油坑、主变基础,新建事故油池。
公示期∶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柏松
联系电话∶13846802130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禾友路2号
建设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鹤岗供电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
建设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鹤岗供电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