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黔东南州黎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配套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2023年2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梁荣通 联系电话:13647870290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双江镇人民政府水利站一楼
建设单位:贵州黎平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