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镇沅筑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普洱市镇沅县开展镇沅县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张龙海/18083886333。
建设单位:镇沅筑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繁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镇沅筑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