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壤检测结论
①根据土壤检测结果,该地块内土壤总体呈弱碱性,各点位六价铬均未检出,重金属及无机物中铜、镍、铅、汞、砷、镉均有检出,检出的重金属与无机物浓度范围分别为铜(25~45mg/kg)、镍(18~44mg/kg)、铅(23~66mg/kg)、镉(0.01~0.61mg/kg)、汞(0.092~1.54mg/kg)、砷(4.44~13.2mg/kg),根据有检出的检测因子统计分析结果判断,所有已检出因子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②本次调查地块内VOCs、SVOC及8项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检测结论
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场地内地下水pH值检出,砷、铜部分检出外,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所有因子的检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 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美国环保署区域筛选值(RSL,2020.5)中地下水受保护标准。
(3)地表水检测结论
根据地表水检测结果,本场地内地表水pH值、砷检出外,其余指标均未检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Ⅲ类标准值和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 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筛选值(RSLs)》(2020.05)居民自来水标准。
(4)底泥检测结论
根据底泥检测结果,底泥中重金属汞、砷、铅、镉、铜、镍均有检出,检出因子浓度分别为汞(0.117mg/kg)、砷(12.0mg/kg)、铅(46 mg/kg)、镉(0.15mg/kg)、铜(38 mg/kg)、镍(47mg/kg),根据有检出的检测因子统计分析结果判断,所有已检出因子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VOCs、SVOCs指标均未检出,均低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结论与建议
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展开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消防设施用地(U31)开发使用。
建议:
(1)加强对地下水环境的保护。
(2)加强场地环境管理和监管,严禁向场地内堆放任何形式的固体废物或者向场地内排放污水,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建设单位:宁波宁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