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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南19

建设内容:扩建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南19号(项目中心坐标:经度:113°11′15.306″纬度:22°13′9.592″)。技改项目总投资1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3人民币,本项目职工从现有员工中调剂30人,不新增职工人员,,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建设,建筑面积1435㎡(将原有的1435㎡原辅料仓库改建为模组生产车间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年产阅读灯模组60万件、高位制动灯模组60万件、门灯模组600万件、其他灯模组100万件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南19

   联系人:李万

     话:15919285995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广东品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珠海大道6898号5#厂房3层301房

联系人:张绍那

电话:0756-7795958

四、验收结论

扩建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基础资料较详实;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自20221202日起至20221229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联系人:李万

   话:15919285995

附件:

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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