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如东恒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海宝动力电池配套壳体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如东恒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海宝动力电池配套壳体生产项目(全厂)
建设单位:如东恒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其他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2023年1月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306283206
建设单位:如东恒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