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苍南县主持召开了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陆域部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组成,会议通过了水土保特设施自主验收。
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设施验收存在异议请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
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龙飞 18968195266
2022年11月17日
建设单位: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