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我单位委托内蒙古博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新建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绿地校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邀请了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结论为基本同意该《报告表》通过审查,现将《新建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绿地校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如对《新建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绿地校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解答。
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胜利13948435467
建设单位: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