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北京至沈阳客运专线(简称京沈客专)自北京星火站始,向东北延伸,依次经过北京市朝阳区、昌平区、顺义区、怀柔区及密云区,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承德县、双滦区、双桥区、平泉市,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喀左县、朝阳县、龙城区、双塔区、北票市,阜新市阜蒙县、细河区、新邱区,锦州市黑山县,沈阳市新民市、于洪区,终止于沈阳站,途经两省一直辖市,新建线路全长697.792km(DK12+200~DK686+300)。
京沈客专辽宁段线路长度406.742km(DK283+558~DK686+300),设计行车速度350km/h,路基长度115.721km,桥梁215.678km/149座,隧道75.334km/39座;设10座车站,全部新建。京沈客专辽宁段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无砟轨道板铺设完成,2018年9月全线完工,建设工期共55个月。工程概算总投资520亿元,由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
京沈客专辽宁段主要由路基、桥梁、隧道、站场、取土场(2处)、弃土(渣)场(138处)、施工便道、施工生产生活区等部分组成。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规定,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辽宁省朝阳市主持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验收组实地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等单位的汇报,以及主体工程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验收组认为: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二、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壮飞
联系电话:18240334888
单位地址:沈阳市南五马路181号泰辰商务大厦2502
三、附件:
1.《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编号:部级2018-S-2号
公示期:7天
级别:部级
建设单位: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