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白鱼河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深度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昆明市白鱼河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深度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昆明市白鱼河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深度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如对《昆明市白鱼河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深度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昆明市白鱼河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深度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昆明市白鱼河水质净化厂超极限除磷深度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文泽 联系电话:15925202383
2.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戴其淑 联系电话:13629669292
3.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文斌 联系电话:13888622872
建设单位: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绿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云南恒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