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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关于振宁·星光广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现就振宁·星光广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主要内容

振宁·星光广场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58号,行政区划属于南宁市江南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31~33层的住宅楼及131层的综合楼,项目建设三层连通式地下室,建筑密度29.19%,容积率5.66,绿地面积10143.51m2,绿地率33.22%,总户数1162户,机动车停车位138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193个。

项目总用地面积3.27hm2,其中永久占地3.05hm2,临时占地0.22hm2。项目于201412月开工,20208月竣工,施工总工期69个月。本项目总投资102375.9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8244.8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于多渠道筹措。

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宁产投智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南宁市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桂林南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委托广西南宁渠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编制单位协同建设单位,先后走访了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查阅了工程设计、施工组织、监理、质量监督、财务管理、竣工结算、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等相关资料,抽查了水土保持设施及关键分部工程,检查了工程质量,核查了各项措施的工程量和质量,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措施的功能和效果进行了检查,经认真分析研究,于202111月编写完成《振宁·星光广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完成了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落实了运行期管理维护责任,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二、公开时间及地点

(一)公开时间:20211122日至20211217

(二)公告地点: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http://yanshougs.com/home.html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意见征集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书面意见及建议于公示期内送至南宁产投智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室。

(三)联系人:方芬

联系电话:18077168860

邮寄地址:江南区亭洪路58

邮编:530000

                                              南宁产投智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1122


建设单位:南宁产投智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南宁渠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广西南宁渠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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