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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荆门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7

关于荆门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公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荆门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21728日主持召开了荆门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荆门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位于荆门市掇刀区的静脉产业园内。项目设计处理规模700t/d(350t/d×2),新增汽轮发电机装容量15MW×1。配套填埋场总设计库容44.0万m³,其中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设计库容9.3万,飞灰填埋区设计库容34.7万。项目总占地为12.54hm²,均为永久占地。其中,垃圾焚烧工程区占地5.58h,飞灰填埋工程区占地6.96h。工程于20199月开工,202012月完工。工程总投资52136.86万元(未决算)。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单位荆门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现将验收成果予以公示,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18342749096

联系人:张志强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荆门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荆门市顺杰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荆门市顺杰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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