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 4号)规定,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于2021年9月1日在钦州市灵山县召开了广西灵山县灵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并形成了广西灵山县灵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 示 期: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777-632006
建设单位: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单位:钦州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