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水办水保〔2017〕121号)文件的要求,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主持召开玛18新增20万方天浅冷装置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成立验收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有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监理、施工、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
公示内容:验收鉴定书
公示日期: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18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新疆塔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