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5日,敖汉旗双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敖汉旗双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道沟矿区双峰铁矿年开采 30 万吨铁矿石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监理单位内蒙古金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若禹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了敖汉旗双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道沟矿区双峰铁矿年开采 30 万吨铁矿石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并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了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本项目具体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敖汉旗双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道沟矿区双峰铁矿年开采 30 万吨铁矿石扩建项目位于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三道沟村,地理坐标:东经 120° 06′32″—120°09′30″;北纬 41°46′16″— 41°48′07″。
本工程建设总占地9.92hm2,均为永久占地9.22hm2,无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荒草地,共划分为办公生活区、采矿工业场地、火药库、废石破碎场地、废弃废石场、原露天采场、运输道路等7个分区。本工程共分三个阶段建设,第一二阶段分别为 2001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2008 年 4 月至 2008 年 12 月。主体工程建设完工后形成的各个场地包括办公生活区、采矿工业场地、火药库、废石破碎场地、废弃废石场、原露天采场和运输道路。项目扩建沿用矿区以前形成的各个场地,第三阶段为2016 年 4 月至2016年10月施工建设风井与井巷工程,工期 7 个月。
工程建设总投资3917.0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00.00万元,建设资金系企业自筹解决。
本项目根据赤峰市水利局2015年6月28日批复的《敖汉旗双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道沟矿区双峰铁矿年开采 30 万吨铁矿石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确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88hm2,项目建设区面积为9.92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0.96hm2。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结论,本项目施工期基本落实了原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规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措施,施工期间未产生重大水土流失,施工期能够达到水土保持要求;项目在运行期无明显水土流失产生。
本项目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单位基本落实;项目施工期间的管理监控由监理单位执行,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要求各施工单位明确职责,具体落实施工期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运行期水土保持措施的管理维护由建设单位负责,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2021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内蒙古若禹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编制了《敖汉旗双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道沟矿区双峰铁矿年开采 30 万吨铁矿石扩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落实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措施发挥效果良好,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
四、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的条件。
五、建议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我单位有水土保持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21天内,按下述联系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向我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
公示期: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7月7日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148232603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
建设单位:敖汉旗双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若禹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单位:内蒙古若禹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