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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珠海市顺圆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
发布时间:2021-06-02

2018年1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珠海市顺圆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完成了珠海市顺圆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受建设单位珠海市顺圆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珠海市顺圆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如公众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珠海市顺圆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通站北路72号综合楼第2层的中间大厅房-A

联系人及电话:钱工 13825202745


建设单位:珠海市顺圆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珠海铭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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