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济南启程雄宇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组织召开了轻质隔墙板及内外墙装饰材料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根据《水利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发区或连片开发区域综合评价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15号)、《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济南市开发区或连片开发区域综合评价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实行备案制管理,且实行承诺制或者备案制管理的项目,只需要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021年5月,根据《水利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发区或连片开发区域综合评价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15号)、《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济南市开发区或连片开发区域综合评价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了《轻质隔墙板及内外墙装饰材料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主要结论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完成了验收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现将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李工13668800676
建设单位:济南启程雄宇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