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 号),霍山县华宸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1 年4月 29 日在霍山主持召开了霍山壹号公馆三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安徽开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安徽泓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施工单位南通幸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验收组认为,霍山壹号公馆三期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期限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31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尹工 13505647083
验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吴工 18656353951
建设单位:霍山县华宸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安徽泓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