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的规定,成都双流兴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双流区主持召开了“香榭林居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对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双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将进行答疑。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曾工 18111649113
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岳工 13668276351
公示资料: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成都双流兴城置业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宗迈工程设计 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重庆利水工程设计咨询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