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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云南澜沧江黄登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发布时间:2021-01-16

        云南澜沧江黄登水电站工程的建设方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黄登水电站坝址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境内的澜沧江上游干流上,是澜沧江上游河段一库七级(古水、乌弄龙、里底、托巴、黄登、大华桥、苗尾)开发方案中的第五级水电站。电站坝址位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简称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简称兰坪县)营盘镇境内,地理坐标约为东经 99°07′11″,北纬 26°13′35″,坝址左岸为营盘镇黄梅村,右岸为营盘镇岩头村,距离营盘镇政府驻地公路里程约12km,距离兰坪县政府驻地公路里程约67km,距昆明市631km,对外交通较便利。

        黄登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于2009年8月开始筹建,2013年11月实现大江截流,2013年12月完工;主体工程于2014年1月开工,于2017年11月28日下闸蓄水,2018年7月5日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截止2019年1月1日,所有(1#~4#)机组已投产发电,目前项目主体已基本建设完成。工程建设总工期84个月。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云南昆明召开了云南澜沧江黄登水电站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方案编制、监理、监测、施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代表共19人。形成验收结论为: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理、监测工作,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设计、实施符合水土保持有关规范要求;各项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标;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现将验收工作形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时间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2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内容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反馈至验收组联系人员,反馈意见需以书面材料提出,依据事实写明所提意见,并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单位将及时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核查。

        验收组联系人及电话:钱工15808803472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利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建设地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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