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省道301 线松潘至平武段灾毁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松潘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公示材料:见附件
建设单位:松潘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马承昊/13568793073)
监督主管部门:松潘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837-7232360)
编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20--2号
级别:县级
建设单位:松潘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