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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肇庆市鼎湖区九坑河饮用水水 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07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规定,广东肇庆博瑞水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7日在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肇庆市鼎湖区九坑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验收结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肇庆市鼎湖区九坑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如公众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魏正义17707584997

监测、验收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敬涛19832921588。


编号:肇庆市2020-S-14号

级别:县级

建设单位:广东肇庆博瑞水务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肇庆市岱源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肇庆市岱源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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