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我单位委托云南风向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处置整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邀请了云南省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结论为同意该《报告表》通过审查,现将《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处置整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如对《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处置整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解答。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东龙 电话:18487162930
建设单位: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