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同宏德血液透析有限责任公司血液透析医疗中心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同宏德血液透析有限责任公司血液透析医疗中心扩建项目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恒安新区平安路267-292号商铺
建设单位:大同宏德血液透析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6年8月17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18234266176(王主任)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大同宏德血液透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