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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者保乡江同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17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我单位于2026年8月13日组织相关单位对者保乡江同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资料有异议的,可向建设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者保乡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清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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