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水保〔2023〕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5〕3号)等有关规定,全州县粤桂纸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在桂林市全州县组织召开年产21万吨机制纸和纸板整体搬迁改造入园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本次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详见附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4日-2026年9月1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建设单位:全州县粤桂纸业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桂林金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