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路道路雨污水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单位为资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东经104°38′59.58″,北纬30°6′58.10″)。本项目总工期20个月,已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12月完工,其中主体工程施工期为18个月,准备工期1个月,完建期1个月(2024年5月-2025年4月进行了南段(建设南路至滨江大道段)施工,2025年4月-2025年12月进行北段(建设北路至建设南路段)施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和管理单位成立了安全、环境管理部,并指定了专人负责生态环境工作,对项目建设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及承担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相关职责。为了更好的做好及完善相关水土保持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委托四川心匠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建设单位:资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