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和管理单位成立了安全、环境管理部,并制定了专人负责生态环境工作,对项目建设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为了更好的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并完善相关水土保持工作,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展水土保持后续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监测项目组,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多次了解工程现场,对项目进行实地监测,并根据部分施工技术资料、《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结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调查了工程区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 况,并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布置了 10 个调查点位,对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措施效益进行了全面调查监测,本次监测季报监测时间为2026年1月~2026年 3月。
建设单位:昆明华创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