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精神,武汉长江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武汉市主持召开长江新城谌家矶再生水厂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通过了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高松 13317135888
建设单位:武汉长江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武汉市水土保持监测站)
监测单位: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武汉市水土保持监测站)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