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如对《“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公司、验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盛益15925569335
2、验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蔡 政 13529271832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段兴凤 13529132207
附件:
1.“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腾冲广恒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昆明伽略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