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0日,龙湾城市中心区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永中单元 F-06 地块)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 160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开,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龙湾城市中心区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永中单元 F-06 地块)。
建设单位:温州市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监测总结、验收鉴定书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76558838
建设单位:温州市心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泓澄水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浙江泓澄水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