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大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验收会议的有云南兴禹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大理州建投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云南瀚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28日,共计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相关人员联系。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李同春/17708729929
验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李靖伟/17787232357
建设单位: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兴禹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单位: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