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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安徽省凤阳县石门山矿区东矿段冶金用石英岩矿采矿工程
发布时间:2019-12-3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凤阳县石门山矿区东矿段冶金用石英岩矿采矿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年产冶金用石英岩矿50万吨,总占地面积为12.7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本工程基建于2015年4月开工,2016年3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于2015年4月同步开工, 2017年5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情况

我公司委托安徽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任务,2019年11月编制完成了《安徽省凤阳县石门山矿区东矿段冶金用石英岩矿采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委托安徽滨河水土保持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安徽省凤阳县石门山矿区东矿段冶金用石英岩矿采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皖水保函〔2018〕569号《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水利部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我公司于2019年12月8日在凤阳县小溪河镇主持召开了安徽省凤阳县石门山矿区东矿段冶金用石英岩矿采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监测、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共9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并形成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凤阳和泰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国俊 18255003339

电子邮箱:1523704687@qq.com


编号:滁州市2019-S-5号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凤阳和泰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滨河水土保持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安徽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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