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规定,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10月14日在南宁市青秀区主持召开了南阳镇河梯山至长塘镇巴兰坡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并形成了南阳镇河梯山至长塘镇巴兰坡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 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13677761762
建设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桂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广西南宁奥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备注: